我承認將這本書列入我的閱讀清單,是因為封面上有班尼迪克.康柏拜區(Benedict Cumberbatch)的照片🤣。因為他已經買下版權,要將這部小說改編成電影啦。
故事描述主角湯姆是一個具有罕見體質的人,這個體質的症狀是「不會生病」以及「老化的速度非常慢」,可以活到數百歲。他出生在16世紀,當時的歐洲,有嚴重的宗教迫害,因為擔心被視為惡魔、異類,被抓去做實驗,因此只能不斷離開心愛的親人、更換生活的地方,免得被發現以及連累別人。隨著母親及愛人逐漸離世,主角感到了無生趣,但為了找到遺傳其體質的女兒,他加入由一群同類人組成的信天翁協會(相較於世人如蜉蝣一般短暫的生命,他們自認為是長壽的信天翁),配合協會頭頭亨德里希交付的任務,找到更多同類,並且採取必要措施(例如殺人)避免消息被洩漏出去。
湯姆能不能找到他女兒?亨德里希成立協會的真實目的的為何?這些故事劇情的發展,我覺得不是重點。一個不老不死的人,會有怎樣人生體悟,才是讓我覺得有意思的地方。
頭號守則—不要愛上任何人
亨德里希交代湯姆,信天翁們最重要的守則就是—「不要愛上任何人」
「你可以愛美食、音樂、香檳和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後。你可以愛上瀑布的美景和舊書的氣味,但對人的愛是碰不得的。你聽見了嗎?不要跟人建立連結,也盡量不要對你遇見的人產生感覺。不然的話,你會慢慢發瘋……」
在信天翁協會裡的規矩,一個人只能在一個地點停留八年,之後就必須離開,更換生活地點跟身分,避免被認出完全沒有變老。如果跟人建立連結或關係,便會無法割捨。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或成家,就必須面對秘密的洩漏,以及最終你的伴侶或你的子女都先你而去,而這並非任何人都可以承受的。所以不要愛上任何人,才能保障自己以及協會其他人的安全。但是在這樣的狀況下,信天翁們就必須如同演員一樣,一直不斷改變身分,一直不斷假裝是另外一個人。到了最後,人會開始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誰?要如何扮演自己的角色?如以下湯姆的感嘆:
或許每個人都在假裝些什麼。或許每個老師和學生都在假裝些什麼。或許莎士比亞是對的。或許整個世界就是一座舞台。或許一旦停止演戲,整個世界都會崩塌。擁有快樂的關鍵並非在於做自己,因為根本沒人知道那是什麼意思。每個人都有很多個自我。沒錯,擁有快樂的關鍵在於找到最適合自己的謊言。
快樂的關鍵—找到最適合的自己的角色演下去
其實就算不用一直改名換姓,一般人也可以感受到這種多重角色給生活帶來的壓力。我們每個人都在生活中扮演某人的孩子、某人的朋友、某公司的員工、某國家的國民….「自己」是帶著許多標籤的,而這些標籤有些還彼此衝突。所謂「做自己」到底是要忠於哪一個自己呢?什麼時候我是真實的自己,什麼時候又是在偽裝呢?所以湯姆才會認為,沒有真正的做自己,只要找到最適合的自己的角色演下去就好。反正每個人都在演戲,萬一大家不演了,不照這個劇本走,世界反而會崩塌。
透過長生不老的思想實驗,來探討生命的意義
在看這本書之前,我原本以為可以活很久、而且一直都保持年輕,那生活一定會非常多采多姿、精彩刺激。因為長生不老表示可以累積相當的生活經驗及財富,有本錢去體驗各種不同的人生角色。但是主角湯姆數百年來所從事的職業跟生活都非常平淡,書中更多是描寫湯姆在不同時代中生活的心境。活得太久,對這個世界會有什麼感受?
因此在我看起來,這本書就像是透過長生不老的一個思想實驗,來探討生命的意義。因為生命有限,所以我們珍惜它、歌頌它。但如果它沒有盡頭,是否還是一樣的珍貴?
我發現,人類的壽命並無法超過百年,是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好。我是指心理層面而言。你會消耗殆盡。沒有足夠的自我支持你繼續走下去。你的心靈會讓你無聊至極,因為人生不斷重複。經過一段時間之後,沒有一個微笑或手勢是你沒看過的。任何世界秩序的改變都在仿效其他世界秩序的改變,新聞也不再有創意。「新聞」這個詞本身就成了一個笑話。全部都只是循環,一個緩慢墜落的循環。而你對人類的容忍度——一種不斷不斷不斷不斷重複同樣錯誤的生物——開始消失。這感覺就像卡在同一首歌,你曾經很喜歡它的副歌,但現在卻只想把自己的耳朵扯掉。
依照佛教的說法,其實每個有情眾生都是在六道中不斷輪迴。只是因為我們沒有上輩子的記憶,所以不會有像湯姆一樣不斷重複、心靈消耗殆盡、無聊至極的感受。如果我們都保有前世的記憶,應該會想逃出這個恐怖的輪迴。我想到在做早課的時候,每次念到「志心懺悔,弟子眾等,與一切眾生,從無始以來,迷失真心,流轉生死,六根罪障,無量無邊。」都有一種想哭的感覺。這種無盡的生死,猶如牢籠一般。但或許我們也不用把時間拉到生生世世這麼長,很多人在數十年的生命中,其實也在不斷重複相同的生活軌跡,困在日復一日的瑣事中,世界上好像沒有什麼新鮮事。所以湯姆的感觸,我們這些短命的「蜉蝣」對這些感受也不陌生。
當然書中也有提到他跟莎士比亞、費茲傑羅、庫克船長活在同一個年代、同一現場所發生的歷史事件,或是對比起數百年前同一街道跟現況的差異。但對於歐洲歷史不熟悉的我,讀起來總覺得隔了一層。心裡想著,如果故事的男主角的換成歐邁那個狂放不羈衝浪手,或像亨德里希那樣野心勃勃、花言巧語又殺人不眨眼的大頭目,故事的情節或許會更精彩。
的確,湯姆也感受到數百年來世界的劇變,但是這樣的變化,給他帶來的感覺不是新奇有趣,而是失序。
但是,一種失衡的感覺逐漸浮現。時間似乎脫了節。太多放縱,太多刺激,太多改變;太多快樂和苦難同時並存;太多財富和貧困比鄰而居。世界越變越快、越來越大聲,社會系統變得跟爵士樂譜一樣混亂和零碎。因此某些地方開始渴望起簡單,渴望秩序,渴望代罪羊,渴望帶頭霸凌的男孩,渴望國家成為一種信仰或邪教團體。有時候就是會發生這種事。
湯姆從歐洲文藝復興、地理大發現、宗教改革的年代,一直活到現在科技革新、全球互聯、資訊爆炸的時代,所以有如上的感觸,無可厚非,因為那是經過幾百年的人類發展的落差。但即便我不過活了幾十年,也常會有相同的感受。世界整體的變化在最近這短短數十年間突飛猛進,這種變化不是倍數增長,而是指數增長、還加上複利效應。不用真的活上數百年,就可以讓我覺得自己像是活在上個世紀的人。
我是來過好日子的,不是來長命百歲的
最後分享我在這本書裡最喜歡的一句話
她的腎臟有點問題,也中風過一次,所以她不該再碰酒的,但她老說自己是來過好日子的,不是來長命百歲的。
很多人喜歡把享受留在以後,當作一個目標,來麻痺自己當下無趣的生活。但是如果像湯姆一樣,以後一直都在以後,而且無限延長呢?書中傳達出的種種人生體悟,我覺得不需要透過像湯姆一樣不老不死的經歷,我們也能領會到。或許體認到自己無法長命百歲的我們,才能真正過上好日子吧!
作者: 麥特.海格(Matt Haig)
譯者: 黃亦安
出版社:寂寞
出版日期:2018/03/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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